袋式除尘器安全因素告知

袋式除尘器安全因素告知

1、除尘器附近严禁烟火。
2、电器设备中带电部位人体不能直接接触,否则有触电的危险。
3、设备运行时,风机、电机的运转部位严禁触摸,否则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。
4、装有提升阀的除尘器严禁在未开启压缩空气或压缩空气低于0.4Mpa时开启风机,否则除尘器有被损坏的危险。一旦压缩空气压力低于0.2Mpa时,一定要紧急停止风机运行或关闭风机阀门。
5、提升阀仅在该室清灰时处于关闭状态,严禁两个或两个以上提升阀处于关闭状态(压缩空气正常供应时,默认为开启状态)。
6、除尘器风机正常运行时,轴承温度不高于80℃,电机温度不高于50℃。
7、除尘器灰斗不能长期储灰,内存灰量不得超过灰斗高度的三分之*。
8、进入除尘器灰斗内部检修时,确保灰斗中的积灰已排净(注意防毒、防尘)。
9、设备检修时应切断电源,挂牌操作,并设专人监护,防止和杜绝事故发生。
10、检修和更换除尘器顶部和内部部件时,严禁天车在除尘器上空通行,防止对人员和设备造成伤害。
11、手动调节阀严禁在修磨机工作时进行调节,防止修磨机工作时伤人。
12、检修脉冲阀时,一定要把气包内压力泄为0,防止高压伤人。